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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2日 星期三

屏東縣醫師公會 第21屆理監事名單

第21屆理監事名單

本會業已於2009年4月26日
完成第20.21屆理事長暨理監事交接典禮
 理事長 
  李昭仁
 常務理事
  鄭英傑  蘇清泉 吳榮州 陳森基  陳武元  蕭文彬 
 理事
 梁宏志  林修哲  李洮俊  李建廷  鍾瑞嶂 林茂隆  李世雄 
 張敏琪  李維仁  曾文洋  張明松 郭仁雄  張正忠  黃文翔
 常務監事 
 胡幸昌
 監事 
  江俊逸  邱曜松  劉 爕邦  洪敏夫 余廣亮   蔡宗昌

公會獎懲公約

屏東縣醫師公會獎懲公約
一、依據:
1.  醫師法第二十五條之二:醫師懲戒委員會由中央或直轄市、縣()主管機關設置;依照懲戒覆審委員會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置。
2.  醫師法第三十九條第七款:各級醫師公會之章程應載明會員應遵守之公約。
3.  第四十一條:醫師公會之會員有違反法令或章程之行為,公會得依章程、理事會、監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

會館開放詳細辦法及費用

屏東縣醫師公會
會館開放詳細辦法及費用
九十二年十月二十日正式開放
開放對象:會員、非會員(機關團體、社團、協會)。
開放時間:上班時間:上午八點至下午十七點三十分
一節時段: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中午十二時至下午十五時

屏東縣醫師公會章程

第十五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民國 92 4 27 日 第 19
第 ㄧ 次 會 員 代 表 大 會 修正


          第一章   

第 一 條:本會定名為屏東縣醫師公會(以下簡稱為本會)。
第 二 條:本會以宣揚醫道發展醫術與協助推行公共衛生並增進社會福祉以及增進會員之親睦暨福利為宗旨。
第 三 條:本會組織以屏東縣行政區域為範圍。
第 四 條:本會會址設於屏東縣政府所在地。

屏東縣醫師公會簡介

沿革民國35年本縣隸屬高雄州分會,屏東市醫師公會直到民國39年間。
政府改制本市為縣轄市後,由本縣部份醫界先進,
在郭一清醫師努力奔走之下,共同籌組屏東縣醫師公會,
同年11月27日屏東縣政府核准立案於焉成立屏東縣醫師公會。
郭一清醫師擔任首屆理事長,本會行政區域為33鄉鎮,
劃分為5個行政區,即屏東區、東港區、潮州區、恆春區、里港區,
為提升行政效率,民國89年間,經理監事會議通過改為4區,